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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全面推行新型墙材标识管理

发布日期:2014-01-22 14:53 作者:zzmana

江苏省连云港市墙改办按照《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要求,对全市已通过新墙材产品认定的产品实行产品标识管理,以规范全市新墙材产品市场。

去年上半年,连云港市经信委、城建局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与应用的通知》,市墙改办依据江苏省有关产品标识的具体要求,及时出台了《关于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的通知》,要求新墙材生产企业将企业名称、生产日期和相关技术性指标标注在产品上,同时将确定的产品标识报各级墙改部门登记备案,今后墙材企业生产的同一批次新墙材产品,印制标识的覆盖面不得低于30%。为了确保该项措施落实到位,市墙改办规定,有关企业按时完成产品标识印制设备技术改造后,经市墙改办验收,即可获得市墙改办给予的产品标识印制喷码机项目补助。该项补助在墙改专项基金中列支。

2013年,连云港市市区已有13家新墙材企业获得了该项定额补贴,有效遏制了认定新墙材产品与未认定新墙材产品混用的状况,规范了新墙材产品的市场秩序。2014年该项工作将进一步向各县推广,将该市所有认定的新墙材产品全部纳入标识管理的范围。

连云港

连云港(Lianyungang),古称“海州”。因面向连岛、背倚云台山、又因连云港港口得名连云港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东地区特大城市,中国十大环境最美旅游城市、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、中国水晶之都、神奇浪漫之都、江苏沿海大开发的中心城市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、国际性港口城市、《西游记》文化发源地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,是一座山、海、港、城相依相拥的城市。2012年连云港市经济总量位列江苏省内第十二位,GDP达到1603亿元。